社会公益
Social public welfare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你我共同守护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为让广大市民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家安全意识,2022年4月15日,龙南市司法局在滨江广场组织开展了龙南市4·15全民国家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我所林才千律师、叶小伟律师、陈秋华律师积极主动报名参加了该项宣传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我所律师积极向市民群众派发国家安全宣传资料,耐心解答了“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义务?”等问题,以及通过向市民群众详细讲解“肃某颠覆国家政权案”、“庄某非法供密案”、“傅某非法提供情报案”等危害国家安全典型案例的方式释明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敲响安全防范警钟。

龙南市4·15全民国家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向市民群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让更多市民群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懂得了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国家安全小知识
1.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3.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